人民公園經營性設施招租公告
人民公園占地6000余畝,主要由清河湖、湖東片區(qū)、湖西片區(qū)、運動片區(qū)及配套設施組成。目前已全面開放,日均人流量超1萬人次,已成為展示我市形象的一張名片。
為不斷創(chuàng)新完善服務功能,增強游客體驗感、滿意度,把公園打造成風光優(yōu)美、功能齊全的綜合性文旅目的地,現(xiàn)公開發(fā)布人民公園經營性設施招租公告。歡迎符合資格條件、具備經營管理能力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參加招租活動。
一、招租標的物
本次公開招租標的物為:人民公園6間服務用房、移動餐車、運動場、露營基地等。具體位置、建筑面積,以實際現(xiàn)狀為準。
二、承租人注意事項
承租人應當實地察看,有疑問及時咨詢招租工作人員。未實地察看或實地察看自行作出推理性的判斷,不能作為后期合同變更的依據。如出現(xiàn)市場行情租賃價格低于本次合同租賃價格的,招租人不予調整。
三、租賃期限及支付方式
1.租賃期限:本次出租的標的物一年起租,最終租賃期限以與出租人簽訂的合同為準。
2.付款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具體付款方式以合同約定為準。
四、租賃方式
本次公開招租標的物按照第三方中介機構評估的最低租賃價格為租賃底價,由報價最高的商家獲得入駐資格。以每個獨立商業(yè)部分為單個競價單位,競價時間另行發(fā)布。
五、重大事項披露
1.本次租賃標的物以第三方實測面積為準,如有誤差不影響成交價。
2.租賃標的物用途僅限于商業(yè)用途。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租賃標的物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或解除合同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3.承租人不得隨意自行改變租賃標的物的主體結構和及原有的固定設施,如有需要須取得招租人同意,承租人應規(guī)范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承租人在租賃期間要加強租賃標的物質量及安全管理,確保使用安全,如發(fā)生質量及安全事故,需由承租人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承租人如需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裝飾/改裝),裝修(裝飾/改裝)方案需報出租人同意,裝修(裝飾/改裝)不得改變租賃標的物結構,一切裝修(裝飾/改裝)費用自理,不抵算租金。租期結束后,承租人不得以此向招租人提出債權要求。
5.未經招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租賃標物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分割轉租。
6.承租人要確保合法使用租賃標的物且所經營的項目不影響周邊居民。
7.承租人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合法經營,不得經營黃、賭、毒等違法業(yè)務。
六、承租人資格條件
1.中國境內法人、其他組織、公民并依法取得相應證照及個人合法身份證件。
2.具有良好的信用且無類似招標交易活動不良記錄。
3.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及相應的支付能力。
七、招租聯(lián)系人
鄭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5836630955
八、公告發(fā)布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駐馬店市城鄉(xiāng)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kakito3d.com/)/微信公眾號、駐馬店日報上發(fā)布。
附件:1.人民公園服務用房基本信息
2.移動餐車基本信息
3.運動場實景圖
4.露營基地位置圖
附件1:
人民公園服務用房位置示意圖
服務用房面積:
A、C、E、F:76.8平方米
B、D:72.3平方米
附件2:
移動餐車基本信息
移動餐車擺放在古呂路兩側人行道上(音樂噴泉西側對面、電子大屏幕附近),自東向西擺放。款式見下圖:
附件3:
運動場實景圖
運動場位于古槐路與文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面積約30000平方米,包含一個標準室外足球場、4個籃球場、8個羽毛球場、8個網球場。
附件4:
露營基地位置圖
露營基地位于朗陵路與古呂路之間、盤龍山路東側(上圖紅色矩形區(qū)域),東西寬約120米,南北長約430米。